建水縣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了加強我鎮(zhèn)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滿足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根據(jù)《建水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教職工調動管理暫行辦法》(建教發(fā)〔2013〕56號)精神,經(jīng)縣教育局批準,現(xiàn)面向全縣公開選調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小學教師10人,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計劃
詳見《建水縣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選調范圍
面向建水縣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截止2016年8月31日工作滿三年以上。
2.年齡符合《建水縣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信息表》中各崗位年齡條件,以有效身份證為準,截止時間2016年8月31日。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調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建水縣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2016年公開選調崗位信息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近三年有履職考核不合格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工作紀律散漫,教育教學能力差,不能適應臨安鎮(zhèn)教育教學要求的。
4.其他不宜辦理調動的。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6年6月27-7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正常報名),過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
建水縣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辦公室。
辦公室電話:0873—7652038。
(三)報名辦法
1.符合報考條件者,本人或他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考者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畢業(yè)證書(含學歷驗證報告)4種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1張,交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辦公室相關人員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報名。
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考崗位不足3人,取消該崗位的選調。
五、選調辦法
根據(jù)《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教職工調動管理實施辦法》、《臨
安鎮(zhèn)中心學校調入教職工綜合考試和專業(yè)素質考核實施方案》,定點設崗,采用綜合知識考試加專業(yè)素質考核的辦法公開選調。
選調過程期間,對參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
(一)語文、數(shù)學、英語崗位
1.綜合知識考試,占總成績60% 。
(1)考試時間: 2016年7月9日(上午9:00—11:30語文,9:00-11:00其他學科)。
(2)考試地點:建水縣第一小學。
(3)考試科目及內容
現(xiàn)行小學一至六年級教材,按所報崗位類別分學科考試。試卷分值100分,其中:基礎知識占80%,教育教學方法及現(xiàn)行課標占20%。
2.專業(yè)素質考核,占總成績40% 。
(1)考核時間: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考核地點:建水縣第一小學。
(3)考核方式:課前說課(說課前統(tǒng)一安排時間設計說課
稿,所需教材、稿紙、一般性教具均由選調方提供)。
時間:10-15分鐘,按抽簽順序參與考核。
(二)體育崗位
1.考核時間: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考核地點:建水縣第一小學。
3.考核方式
先進行專業(yè)技能考核,再依據(jù)考核分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進入說課考核。兩項考核均按抽簽順序參與考核。
(1)專業(yè)技能考核,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80%。
技能考核項目(每項每人一次機會)
①素質:A.200米,分值10分;B.立定跳遠,分值10分。
②球類:籃球、排球、足球任選二項
A.籃球a.運球往返上籃,分值15分;b.1分鐘投籃,分值15分。
B.排球a.墊球20次,分值10分;b.傳球20次,分值10分;c.自拋自扣5次(球必須過網(wǎng)且落在界內),分值10分。
C.足球a.繞桿射門,分值10分;b.顛球40次,分值20分。
(2)課前說課,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20%。
(三)考核對象
根據(jù)設定的選調崗位,依據(jù)綜合知識考試分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專業(yè)素質考核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綜合知識考試實有人數(shù)進行專業(yè)素質考核。其中:語文、數(shù)學、英語崗位綜合知識考試成績不達60分,不得進入專業(yè)素質考核(說課);體育崗位:專業(yè)技能考核不達60分不進入說課。
(四)總成績計算公式
1.語文、數(shù)學、英語崗位
總成績=綜合知識考試成績(百分制)×60%+專業(yè)素質考核成績(百分制)×40%。
2. 體育崗位
總成績=技能考核(百分制)×80%+課前說課(百分制)×20%)
(五)成績公示
1.公示時間
綜合知識考試成績于2016年7月9日下午18:00前公示;專業(yè)素質考核成績及總成績于2016年7月10日下午19:00前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于2016年7月11日9:00后公示。
2.公示地點
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公示欄
(六)成績查閱
綜合知識考試成績查分時間:2016年7月9日上午19:00至21:00,逾期一律不予辦理。專業(yè)素質考核成績不進行查分。
六、選調人員確定
(一) 依據(jù)綜合知識考試、專業(yè)素質考核兩項匯總分數(shù)(體育崗位技能考核分加說課分),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首先取專業(yè)素質考核成績小數(shù)點后三位進行排名,依次類推;其次若總成績仍并列,按專業(yè)素質考核成績高分者確定擬選調人員。
(二)擬選調人員名單確定后,若經(jīng)復審或被舉報后,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擬選調人員遞補,僅遞補一次。擬選調人員名單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根據(jù)公布的崗位和報考人員志愿,按上級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三)選調人員在用人學校進行定點服務,必須簽訂承諾書,服務期滿方可申請調動,服務期限如下:
1.培德小學(3年);
2.陳官小學、田軍小學(4年);
3.建水一小、建水四小(5年)。
(四)選調人員崗位聘用只能低聘,一年后,根據(jù)《建水縣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教職工崗位聘任暫行辦法》規(guī)定,聘任相應崗位。
本公告解釋權屬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建水縣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
2016年6月21日
建水縣臨安鎮(zhèn)中心學校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