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公務員隊伍建設實際需要,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6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全省共設置機關公務員招錄職位1075個,計劃招錄總人數為1666名,其中:省直單位323名、市州1343名。共設置參公工作人員招錄職位406個,計劃招錄總人數為530名,其中:省直單位102名、市州428名。(以發(fā)布的《職位簡表》為準)。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yè)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機關警察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5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yè)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由畢業(yè)院校出具證明,考察時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根據《甘肅省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公務員考錄報考條件辦法》(甘人社通〔2014〕480號)的有關規(guī)定,我省58個連片特困縣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基層招錄單位駐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職位學歷條件可放寬到中專、高中。
8.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9.根據《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中組發(fā)〔2011〕31號),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10.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并注明年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并達到要求的年限;鶎庸ぷ鹘洑v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自主創(chuàng)業(yè)和靈活就業(yè)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等,計算時間為2016年3月5日以前。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胺⻊栈鶎铀捻椖咳藛T”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xié)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1.招考職位要求報考人員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已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不能報考“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職位,只能在取得原單位同意后,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其他職位。
12.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在職在讀研究生不能報考。
13.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根據《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筆試考務實施細則》(甘人社廳發(fā)〔2014〕21號),筆試考務工作在“省考錄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省考錄辦”進行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省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單位承擔并組織實施,各市州筆試考務實施單位承擔本行政轄區(qū)內筆試考務的組織實施工作。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登錄甘肅省人社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及《報考指南》、《報考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等附件和其他有關政策規(guī)定,查閱《職位簡表》,詳細了解招錄單位、招考人數、職位簡介、資格條件等,再確定報考職位。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錄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程序如下: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6年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報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職位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報考資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期間,“省考錄辦”負責對各市州和省直招錄單位就政策方面的書面請示進行答復;各市州考錄辦和省直招錄單位解答報考人員的咨詢;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網上報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辦公室負責網上報名技術咨詢。
2.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由職位所在的市州和省直招錄單位負責,時間為2016年3月5日08:00至12日18:00。
網上資格審查工作應及時、認真、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隨意放寬條件,否則由相關單位和人員承擔由此造成的后果。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于3月5日至3月12日期間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12日00:00至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4.查詢報名序號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3月5日10:00后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并務必牢記,以便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分數。
5.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務必于3月13日09:00至3月20日16: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2吋證件照片(按《招考公告》附件中的《網上報名、確認基本步驟》操作)。并根據《關于調整公務員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fā)改收費〔2013〕800號),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未按規(guī)定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為確保考錄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報名期間,經報考人員申請僅可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持身份證原件并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tǒng))及其直屬單位報考人員報送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進行審核、修改,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報送市州考錄辦匯總后及時上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進行審核、修改。截止日期為3月11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農村特困戶、城市低保戶家庭報考人員,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根據《關于減免殘疾人考生報名考試費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0號),殘疾人也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上述人員在報名確認時只上傳照片,不進行網上繳費,直接與當地考錄辦聯系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殘疾人憑相關證件(復印件),經省、市州考錄辦審核確認后,現場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其中,報考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tǒng))及其直屬單位的在“省考錄辦”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報考市州及以下單位的到所在市州考錄辦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
6.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在報名確認和繳費成功后,于4月10日09:00至4月23日08:00期間,登錄省人社廳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后續(xù)各環(huán)節(jié)都需使用,不得遺失。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無本人《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筆試
本次考錄工作,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招錄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1∶5。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17個插花型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yè)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其開考比例報經“省考錄領導小組”審定后可適當降低,按照《甘肅省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公務員考錄報考條件辦法》(甘人社通〔2014〕480號)執(zhí)行。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地點
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tǒng))及其直屬單位和甘肅礦區(qū)公安局報考人員在省直考區(qū)(蘭州)參加筆試,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在所在市州考區(qū)參加筆試。應試人員應按照《準考證》標明的考點提前熟悉具體前往線路,避免耽誤正常參加筆試。
(三)筆試時間
2016年4月23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四)攜帶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身份證遺失的應試人員,應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應試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五)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于5月中旬公布,應試人員可通過語音查分平臺16887777查詢,也可在省人社廳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