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人社工作力量、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提升服務水平,根據(jù)工作需要,報經(jīng)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同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shù)量及范圍
本次公開選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工作人員2名,在全縣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中選調(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符合“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
2.遵紀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辦事協(xié)調能力和較強的奉獻精神;
3.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為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須滿最低服務年限,以上時間均計算至2022年8月1日;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的;
2.年度考核有稱職以下等次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公開選調有服務期限制等規(guī)定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未滿處分期的;
7.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8.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調動的;
9.其它不宜參加選調或不符合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本次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辦公室(403室),聯(lián)系電話:0937-4421343。
3.報名時需提供資料:
(1)《金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甘肅“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詢記錄截圖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藍底)(含電子版)。
(3)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jīng)歷的,須所在單位出具工作經(jīng)歷證明。
報名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及填寫的有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和未如實填寫有關情況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二)資格審查?h人社局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經(jīng)提請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筆試、面試。
(三)筆試、面試和考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60%、40%,折合總分為100分。
1.筆試。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shù)若達不到崗位選調人數(shù)1∶3的,經(jīng)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放寬到1∶2,放寬后仍然達不到1:2的,取消所在崗位選調計劃。
筆試在公開選調領導小組領導下,統(tǒng)一組織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50分鐘。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文字材料寫作等方面的綜合素質。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文字材料寫作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根據(jù)應試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數(shù)若達不到崗位選調人數(shù)1∶3的,經(jīng)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同意,可放寬到1∶2。考生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未參加面試,造成崗位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劃定面試最低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達不到85分的,取消選調資格。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重點考察面試對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及其適應選調崗位工作等能力。
3.考察。面試結束后,公開選調領導小組依據(jù)報考者筆試、面試后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選調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荚嚦煽儼凑账纳嵛迦氲脑瓌t,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考察采取調閱檔案、實地走訪、民主測評、談話了解等方式,對報考者的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了解。如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選調條件、群眾反映較大、在參與選調期間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其它影響選調情形的,組織考察確定為不合格,取消選調資格,經(jīng)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成績?yōu)榱阏卟挥柽f補)。
4.筆試、面試、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五)審定初步人選。根據(jù)選調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結果,提出初步擬選調人員名單,提請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審定。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對經(jīng)審定的初步人選名單在金塔組工網(wǎng)、“金塔人社”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審批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正、透明,邀請縣紀委、縣委組織部進行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937-4424029(縣紀委監(jiān)委)
0937-4428172(縣委組織部)
咨詢電話:0937-4421343(縣人社局)
五、其他事宜
1.必須由報考者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
2.報考者和相關單位提供的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選調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者的資格。
3.報考人員要正確處理正常工作與選調工作的關系,在選調過程中自覺服從原單位的工作安排,確保正常工作不受影響,選調結果確定后要認真做好工作交接。對在參與選調期間不服從工作安排、不堅守原工作崗位、影響正常工作或造成其它惡劣影響的,直接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節(jié)給予組織處理。
4.未盡事宜,由金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5.本公告由金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開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根據(jù)國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動態(tài)要求,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凡違反國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附件:
1.金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表.xlsx
2.金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金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