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市級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江蘇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江蘇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和有關規(guī)定,連云港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3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市級機關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直屬單位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或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職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公開遴選面向我市各縣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各縣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和省級機關設在我市縣區(qū)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機構)符合有關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有關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和《江蘇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8月)。
(4)新錄用的縣級機關公務員應當在縣級機關工作3年以上;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7)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8)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優(yōu)惠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職位查詢
職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連云港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可通過連云港黨建網(網址:www.lygdj.gov.cn)首頁“通知公告”欄目查詢。
(二)報名
報名通過連云港市人事考試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bm.rsj.lyg.gov.cn/)進行,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2:00。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報名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公開遴選報名人員應作出所在單位已同意報名的誠信承諾,凡填寫虛假信息或作出虛假承諾的,取消報名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職位。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9日12:00。
遴選部門及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必要時聯(lián)系報名人員,要求其提供身份、學歷等證明材料;市人事考試中心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照片進行審核。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不通過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時報名人員信息填報不全的,應注明需補充的內容。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資格。
報名結束后,各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應達到開考比例,開考比例原則上為5:1,部分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可降低開考比例至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核減遴選人數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遴選人數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報考該職位的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2023年5月31日9:00至12: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改報其他職位。核減遴選計劃人數或者取消職位在連云港黨建網及報名系統(tǒng)公布。
通過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的人員,請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30日12: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費確認,逾期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所報職位取消但未成功改報其他職位的,退還費用。
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6日24∶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公共科目筆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適崗評價)
公共科目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3年6月17日上午,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于2023年6月下旬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遴選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和適崗評價,滿分各為100分。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與遴選人數8: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測試(評價)人選(參加公共科目筆試人數未達該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筆試(測試、評價)綜合成績的合成方法是:開展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適崗評價的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占40%、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占40%、適崗評價占20%的權重確定;開展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但不開展適崗評價的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占50%、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占50%的權重確定。適崗評價主要對報考人員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工作實績、表彰獎勵等進行綜合評價、量化計分。
(五)資格復審
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和適崗評價的職位,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與遴選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前遴選部門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或適崗評價的,在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或適崗評價前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人員為縣區(qū)管理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須加蓋縣區(qū)組織部門印章。公開遴選報名人員還須提供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有適崗評價的職位,報名人員需按遴選部門要求提供工作業(yè)績、考核獎懲等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由遴選部門取消其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適崗評價或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選,在連云港黨建網公布;對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或適崗評價的,根據筆試(測試、評價)綜合成績,按照與遴選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公布,面試人選公布后不再遞補。
(六)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應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由遴選部門負責通知。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
(七)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測試、評價)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各環(huán)節(jié)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與遴選計劃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對于遴選人數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實行等額考察,報名人員面試成績須在7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遴選部門負責實施。遴選部門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政治業(yè)務素質以及與遴選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履職能力,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過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級機關。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民主測評、履歷分析、發(fā)放征求意見表以及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查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guī)情況和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考察對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遴選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與遴選人數1:1的比例,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體檢對象,不唯分取人;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遴選人員。體檢由遴選部門具體組織,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和要求執(zhí)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由遴選部門黨組(黨委)研究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八)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擬遴選人員名單在連云港黨建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遴選條件和其他特殊情況的,由遴選部門黨組(黨委)研究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2.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遴選部門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報市委組織部審核,辦理相關手續(xù)。試用期內遴選部門認為不適合崗位工作的,報市委組織部批準后,停止辦理轉任手續(xù),取消遴選資格,遴選人員回原單位工作。公示后、調動前不得突擊提拔,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3.任職。根據有關規(guī)定確定職級。
四、其他事項
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請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相關遴選部門聯(lián)系。
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1.政策咨詢電話:85826961
2.考務技術、照片審核、繳費咨詢電話:85812056
3.監(jiān)督電話:12380
咨詢時間:2023年5月22日至5月31日,每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2023年連云港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xls
中共連云港市委組織部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