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報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經(jīng)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少數(shù)民族、艱苦邊遠地區(qū)、緊缺職位招錄職位,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公安專業(yè)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于7月5、6日兩天進行的公務員考錄面試中1:1的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公布(見附件)。
附件:1.河池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diào)生)7月5日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rar
2.河池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7月6日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rar
中共河池市委組織部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池市公務員局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