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等規(guī)定,2014年東至縣市政園林處使用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招聘 單位 |
經費 形式 |
崗位 名稱 |
崗位 代碼 |
招聘 計劃 |
年齡 |
學歷 |
專業(yè) |
《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內容 |
市政 園林處 |
全額撥款 |
專業(yè)技術 |
1503001 |
2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城市規(guī)劃及相關專業(yè) |
城市規(guī)劃基礎知識 |
專業(yè)技術 |
1503002 |
3 |
建筑工程及相關專業(yè) |
建筑工程基礎知識 |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4年4月28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hczhrss.gov.cn)、東至縣政府網(http://www.ahdongzhi.gov.cn)、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dzldj.gov.cn)、 東至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網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東至縣住建委辦公室(地址:至德大道,聯(lián)系電話:0566 — 7028305 )。
3、報名方式及要求: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
報名時須如實填寫的《東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張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東至縣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名須持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1)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社會人員,可憑學;蚴、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牽頭,會同縣住建委、縣編辦、縣監(jiān)察局共同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由縣住建委負責通知考生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領取準考證時,需持報考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原報名地點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由縣住建委通知考生改報其他崗位。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崗位專業(yè)知識》,滿分120分。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參加筆試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5月22日至5月23日上班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地址:新華書店隔壁,聯(lián)系電話:0566-7016873)申報加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筆試成績增加2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四)面試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達線人員中,按照1:5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根據各招聘崗位特點,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yè)知識筆試、專業(yè)考評、無領導小組討論、答辯考核、情景模擬、技能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
各招聘崗位具體面試方式,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結合招聘崗位特點,科學合理地確定后予以公告并穩(wěn)妥組織實施。
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線,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的,方可進入體檢、考察。
考生最終成績按照筆試成績÷1.2×0.6+面試成績×0.4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體檢考察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以上辦法,如仍有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yōu)聘用。以下環(huán)節(jié)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員尚未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畢業(yè)證書的,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證書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陸續(xù)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等有關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0566-7016873
監(jiān) 督 電 話:0566-7026613
上述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