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市崇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招聘公告
為加強崇州市環(huán)境保護方面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要求,結合《崇州市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試行)》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環(huán)境工程專業(yè)高層次人才1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和條件。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現已由崇州市財政供養(yǎng)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單位 |
崗位編碼 |
崗位名稱 |
專業(yè) |
學歷 |
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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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 |
1 |
專業(yè)技術 |
環(huán)境工程 |
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相應學位) |
年齡30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四、報名時間、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4年7月23日9:00—7月25日17: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直接到崇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崇州市中南街470號內)報名,填寫報名表,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并告知資格審查結果。
報名時,請應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及相關補充材料。
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錄用過程,如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由引進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編制、人社及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成考核小組,對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和現場考核(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F場考核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儀表儀態(tài)、語言表達、心理素質、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察?疾靸热轂楸豢疾鞂ο蟮乃枷胝伪憩F、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聘用。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崇州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cho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相關政策進行管理,并享受《崇州市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試行)》的相關優(yōu)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務滿五年以上,方可辦理調動手續(xù)。
八、咨詢及監(jiān)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崇州市監(jiān)察局 電話:028-82272271
報名咨詢電話:崇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 電話:028-82273069
崇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