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招考單位 |
招考職位名稱 |
聘用人數 |
|
報考條件 |
編制類型 | ||||
考生戶籍 |
性別 |
最高年齡 |
學歷 |
專業(yè) |
與職位有關的其它條件 | ||||
光明新區(qū)社會建設局 |
勞動保障協理員 |
3 |
市內外 |
不限 |
30 |
本科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 |
臨聘 |
光明新區(qū)社會建設局 |
就業(yè)協理員 |
1 |
市內外 |
不限 |
30 |
本科 |
法學(030101K)、人力資源管理(120206)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 |
臨聘 |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10月9 日-11日;10月13日-14日)
(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深圳市光明新區(qū)管委會第二辦公區(qū)3棟107室,電話:88211509。
(二)所需材料
1.《報名表》(交原件,見附件);
2.本人戶口簿、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5.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交原件,空表見附件2,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須書面聲明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經審查合格者現場發(fā)放適崗能力測評準考證。
(四)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取消資格。
2.須報考者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3.報考人員聯系方式須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聯系,否則后果自負。
三、筆試
(一)筆試內容:主觀題,主要測試公文寫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通過后另行通知。
(三)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光明新區(qū)政府在線(http://www.szgm.gov.cn)公布。
四、面試和總成績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后另行通知。
(二)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三)總成績: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各崗位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光明新區(qū)政府在線(http://www.szgm.gov.cn)公布。
五、體檢
招聘單位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六、資格復審及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組織單位對其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資格復審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人數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
對于體檢、資格復審及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光明新區(qū)政府在線(http://www.szgm.gov.cn)公示7天。
八、聘用方式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其他事項
1.此次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最高年齡等的計算均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2.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區(qū)社會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
光明新區(qū)社會建設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