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
為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員結構,促進全縣各項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報畢節(ji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71名。
招聘條件、辦法及崗位詳見《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咨詢電話:0857-725276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
監(jiān)督電話:0857-7229441(縣紀委)
附件:1.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rar
2. 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3. 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
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應聘人員如放棄某一環(huán)節(jié),或筆試、面試成績?yōu)椤?”分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體檢、考核、公示等不合格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71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省級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到金沙縣基層項目服務的在崗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已取得服務證的人員(含“一村一名大學生” 工程項目人員、“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西部計劃”志愿者,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
3.部分崗位(詳見《崗位一覽表》)定向招聘在金沙縣所轄村(社區(qū))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下簡稱“村干部”),截止2014年12月25日任職期滿一屆及以上且仍在職的人員。對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崗位,學歷放寬到高中(中專、職高、技校)。本條中所稱“村干部”,不包括任村干部的“四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12月25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崗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4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4.《崗位一覽表》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校生、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4.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和各級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到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金沙縣機關、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9.鄉(xiāng)級人口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10.截止2014年12月25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發(fā)布
時間:2014年11月26日。
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上發(fā)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如因應聘人員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如遇休息日報名工作照常進行,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在金沙縣第二小學長安校區(qū)教學樓一樓(金沙縣長安路衛(wèi)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旁),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抽調專人負責報名工作。
3.報名事宜:
(1)應聘人員自行下載《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根據《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用A4紙打印后,在“應聘人員簽名”或“代報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貼上應聘人員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
(2)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報名表》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如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3)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名表》1份;
②畢業(yè)證書復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審核;
③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審核;
④應聘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的,提供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組織出具并經縣委組織部審核蓋章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任職單位、職務、任職年限等事項);
⑤應聘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提供服務證復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審核,或提供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組織出具并經縣級項目部門審核蓋章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人員類別、服務單位、服務時間、服務期間季度及年度考核情況等);
⑥《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及其提供的材料,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數大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招聘計劃不進行調整;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數小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數調整招聘計劃。
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數字。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60%、申論占40%。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書目和考試范圍,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機構組織培訓,具體考務工作由考務辦公室負責。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發(fā)布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上。
(二)面試
1.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2及以內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2.招聘計劃數與應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應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其所在面試室面試實考成績平均分(以下簡稱“面試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平均分=本面試室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之和÷本面試室實際參加面試人數)。
3.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對殘疾人應聘的,在不影響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特殊面試方式,具體方式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其情況研究確定。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按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作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考試成績完全相同的應聘人員重新進行面試,以第二次面試成績高的應聘人員作為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yī)療機構的體檢結論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核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考核采取查閱個人人事檔案資料、實地考察、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己藘热葜饕ㄋ枷胝伪憩F、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通過考核,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己私M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撰寫考核評定材料。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經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列入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2.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經主管部門審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鑒證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聘用(勞動)合同的,在本次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勞動)合同,否則后果自負。
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三年,三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崗位,也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聘用考試。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如應聘人員在某一環(huán)節(jié)被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jiān)督
(一)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二)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fā)現并經查實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十一、組織領導
成立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本次招聘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