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薛家鎮(zhèn)工作人員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七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招聘。
二、招聘人數:
1、丁家村委工作人員2名;
2、城管工作人員15名;
共計17名。
三、招聘條件:
1、戶籍、學歷及年齡要求,其中:
(1)丁家村委工作人員要求薛家鎮(zhèn)丁家村委戶籍,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城管工作人員要求薛家鎮(zhèn)戶籍,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和社會管理能力,有較好的溝通能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無違法犯罪記錄及其它紀律處分,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身體健康,服從組織安排。
四、招聘對象:
退伍軍人:2008年至2014年退伍軍人;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初審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11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新北區(qū)薛家鎮(zhèn)政府人事辦(聯(lián)系人:陳亞琴,聯(lián)系電話:85955895,13813581291)。
3、報名要求: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退伍證、榮譽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并填寫《薛家鎮(zhèn)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代報名,代報名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報名者或代報名者需要作出提供的材料真實性的書面承諾。
4、資格審查:鎮(zhèn)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另行通知)。凡經查實,屬于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報考的,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5、開考比例:本次公開招聘,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2。如有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按照實際核減招聘人數。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薛家鎮(zhèn)政府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在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達不到1:2的比例,將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薛家鎮(zhèn)政府網站上公布。在職人員面試前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五)加分政策
1、中共黨員的,在綜合成績中加5分;
2、應征入伍期間獲得“三等功”稱號的,在綜合成績中加5分;
3、應征入伍期間獲得“優(yōu)秀士兵”稱號的,在綜合成績中加2分。
以上加分可累計,但累計不能超過10分(含10分)。
(六)體檢與政審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進入體檢的考生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根據缺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政審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薛家鎮(zhèn)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不予聘用。
六、管理方法及相關待遇
(一)通過公開選拔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簽定相關勞動合同,試用期 1年,享受現行鎮(zhèn)屬工作人員的相關待遇。
(二)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的合同(協(xié)議)關系,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處理。
七、監(jiān)督與咨詢:
紀委監(jiān)督電話:85954815、85954871
招聘咨詢電話:85955895、85954889
本公告由薛家鎮(zhèn)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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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鎮(zhèn)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