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宣城中學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依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就宣城中學2015年度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2015年宣城中學公開招聘學科教師4名,其中高中語文學科3名、高中數學學科1名(具體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與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位)的大學本科(學士學位)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師德高尚;
(三)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學經歷(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因單位變化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六)具有相應專業(yè)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脫產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應學歷、學位報考);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工作由市教體局與宣城中學組織實施,市教育體育紀工委全程監(jiān)督。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信息發(fā)布
公開招聘信息在宣城教育體育信息網、安徽省宣城中學網等網站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名采取現(xiàn)場集中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15年7月29日—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
安徽省宣城中學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63—3033050)。
2.所需材料
(1)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2015年宣城中學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并簽署“誠信承諾書”。
(2)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高中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任教學校出具的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學經歷的證明原件(或提供與學校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是在編在崗教師的,還需提供所在學校及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
3.資格初審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的材料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發(fā)放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注意事項
(1)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崗位經報名確定后,不得更改。
(2)報考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3)應聘人員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后果自負。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教學能力測試)兩部分。
1.筆試(滿分100分)
采取《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合卷方式進行。
筆試主要內容:基礎知識為教師法、教育學、心理學(占15%),專業(yè)知識為學科專業(yè)基礎知識、教材分析與處理能力(占85%)。
筆試時間:2015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此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滿分100分)
采取教學能力測試方式進行。
教學能力測試人數在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崗位計劃數的3︰1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教學能力測試;若等于或少于招聘計劃數的,直接進入教學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法,內容分為試講和答辯。采取集中備課、臨時抽簽方式確定教學能力測試順序,依次試講和答辯。試講時間25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評委根據課題內容提出2—3個問題)。詳情見面試通知書。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guī)定,測試費用每人80元。
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40%+教學能力測試成績×60%。筆試成績、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的法則保留兩位小數。
當參加某一崗位面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或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四)體檢與考察
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合成總成績,按照與公布的崗位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xiàn)合成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以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測試成績?yōu)橐罁瑥母叻值降头执_定)。
體檢、考察工作由市教體局及宣城中學負責組織實施。
1.體檢: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靸热轂閼刚咚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同時要調閱應聘人員的個人檔案,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者在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
招聘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的結果,在宣城教育體育信息網、安徽省宣城中學網上公示3天,其中,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有關信息公示7個工作日。
(六)簽訂聘用合同
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履行報批、聘用手續(xù)。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確定人事關系。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相關事宜
本方案由宣城市教體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教體局 0563—3033021
宣城中學 0563—3033050
監(jiān)督電話: 市教體局(紀工委)0563—3033045
市人社局 0563—302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