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辦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輔助類聘員1名。
一、招聘崗位
接待員1名(詳見附件1公開招聘聘員崗位表)
二、應聘條件
女性,25周歲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法違紀人員;
(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
1、報名者須攜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計生證明、近期體檢報告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報名時間:201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3、報名地點:人民二路18號市機關1號辦公樓122室。
4、聯(lián)系人:阮海勇,聯(lián)系電話:3367038,電子郵箱:qysjdb@126.com。
(二)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如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shù)時,我辦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測試。測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以筆試、面試兩項得分計算總成績;總成績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
1、筆試:分值為40分(采取閉卷方式)。
2、面試:分值為60分。
3、其他:
(1)筆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成績計算。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四)體檢。按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且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五)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六)公示和聘用。根據考生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的情況,經我辦黨組研究確定擬招聘人選后,將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薪酬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行政輔助類聘員不具有行政或事業(yè)編制身份。聘員薪酬標準參照清府辦〔2012〕60號文確定。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二)報考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六、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的具體事宜,由我辦負責解釋。
中共清遠市委清遠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