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市政府批準,吉安市財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政工作人員10人(不列入單位編制序列),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具備報名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全日制在讀學生及現(xiàn)役軍人;
4.被省、市考試中心認定為考試嚴重違紀并處于限期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其他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財政業(yè)務崗8人、投資評審崗2人。
(二)資格條件
1.具有江西省戶籍;
2.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
3.學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專業(yè):
(1)財政業(yè)務崗應具備的專業(yè)條件:財政學、稅收學、金融學、金融工程、金融管理、保險學、投資學、金融數(shù)學、信用管理、經濟與金融、國際金融、稅務、金融、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財務會計教育、國際會計、國際財務管理、注冊會計師、會計專業(yè);
(2)投資評審崗應具備的專業(yè)條件:工程造價、工程造價管理、建筑工程預決算專業(y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從發(fā)布公告之日起到10月22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請報考人員登錄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jianhrss.gov.cn/)或吉安市財政局網站(網址http://www.jaf.gov.cn /)下載《吉安市財政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填寫一式一份后,連同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張,到吉安市財政局(地址:吉州區(qū)井岡山大道126號)六樓辦公室報名,聯(lián)系電話:8225073,報考人員不需交納報名費。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10月27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資格審查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料、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招聘計劃數(shù)和報考人數(shù)應達到1:3的比例,若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分別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筆試時間:2015年10月31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1)入闈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 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筆試人數(shù)少于1:3的全部入闈面試,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生合成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合成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人選。
2.體檢由吉安市財政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
3.由吉安市財政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主要查閱個人檔案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棄或考生資格不符合等原因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對象。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由吉安市財政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影響聘用的,由吉安市財政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受聘者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由吉安市財政局與聘用人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5年一簽(合同期限確定為5年)。聘用人員待遇參照事業(yè)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zhí)行,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由吉安市財政局代為管理。
五、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有關事項由吉安市財政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致電咨詢:吉安市財政局辦公室0796-8225073。
吉 安 市 財 政 局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