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管理辦法》及《大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為解決我縣靈丘一中教師短缺的問題,經縣委、政府同意,擬為該校公開招聘專職教師,現就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聘用原則和品學兼優(yōu),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堅持嚴肅程序、嚴格標準、嚴明紀律的工作準則,堅持“陽光”招聘、誠信考試、考核的招聘宗旨,選拔品德好、素質高、有創(chuàng)新意識和能力、實事求是、踏踏實實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優(yōu)秀人才充實到教師隊伍中來。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專職教師8名,其中:英語2名,生物2名,物理2名、化學1名、計算機1名。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
(二)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儀表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和教育教學水平;
(三)2016年全國普通師范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戶籍不限;
(四)普通話標準為國家二級乙等及以上、口齒清楚、語言表達流暢;
(五)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學科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1、受處分期間的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
2、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分為報名、資格審查、初試(說課)、筆試、面試(講課)、體檢、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
1、發(fā)布招考公告:招聘公告在山西省內各高等師范學院及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全面公告;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4日;
3、報名地點: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報到證、畢業(yè)證(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普通話合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張現場報名。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規(guī)定交報名費。
5、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核。
(二)初試(說課)
地點:靈丘一中
1、 課題:高中教學內容,由考生本人自定;
2、 時間:10分鐘;
3、 根據初試(說課)情況,由招聘工作小組集體根據說課成績的高低順序擇優(yōu)確定進入筆試的人選,參加筆試人選必須達到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以上。
(三)筆試
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應聘崗位科目的專業(yè)知識;
2、筆試方式:閉卷考試?偡譃100分(其中教育學、心理學30分,專業(yè)知識7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3、筆試時間:120分鐘。
(四)面試(講課)
地點:另行通知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并按照擬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2、備課:備課時間為90分鐘;
3、課題:由考官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科目設置若干課題,應聘人員面試時隨機抽取,內容為高中教科書教學內容,面試(講課)時間20分鐘;
4、評分:由考官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現場評分并向應聘人員公布分數;
5、面試(講課):考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合格標準為70分以上,考試成績按40%的比例計入考生考試總成績。
(五)資格復審
依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40%)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擬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由招聘工作小組會同相關部門按招聘條件進行,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按面試成績的高低擇優(yōu)確定;如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經考試領導組審定,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并進行公示。
(六)體檢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組織到縣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依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者進行資格復審。
(七)考核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按1:1的比例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己丝疾熘饕疾靾罂颊叩恼嗡枷、道德品質、自身素質、業(yè)務水平、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己丝疾觳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新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公示
對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審定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七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待遇與管理
人員一經聘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學校編制。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定級手續(xù),享受單位同類工作人員待遇,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在靈丘一中工作滿六年后方可按規(guī)定進行流動。
六、監(jiān)督電話:
0352——8522463
0352——8522428
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