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引航站隸屬于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自收自支的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能是代表國家行使引航主權,負責對進出連云港港的外籍船舶實施強制引航,并為提出引航申請的中國籍船舶提供引航技術服務。
因工作需要,按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文件精神,連云港引航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具體崗位情況詳見《連云港引航站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有關待遇
被正式聘用的人員,納入連云港市事業(yè)編制管理并享受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辦公室(連云港市連云區(qū)海棠北路209號2303室),聯系電話:0518-82388612,聯系人:張雁琴。
(三)報名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連云港引航站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一式1份),應聘人員可現場填寫。
2.兩張2吋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歷驗證報告(個人可登陸“學信網”并完成注冊后,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具體方法可結合網站示例進行操作)等材料;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
3.其他材料:應聘崗位所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相關社保繳費證明)。
(四)資格審核
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在接受現場報名時同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等弄虛作假者,均取消應聘資格。
(五)開考比例
各招聘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如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該比例要求,則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如涉及崗位核減,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布)。
四、考試
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對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工作技能以及崗位匹配性等方面進行考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于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面試成績、排名等。
如出現入圍人員逾期不參加或放棄體檢,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異議且經查實確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缺額時,由連云港引航站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審核。如需遞補,則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云港引航站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注意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招聘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存在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公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如出現同一招聘崗位考生的考試成績相同情況,則另外組織加試,具體安排以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實際通知為準。
(五)連云港引航站將電話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七)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目錄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6版)。
(八)政策咨詢電話:0518-82388612。
九、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監(jiān)察室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8-82387626。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2016年連云港引航站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連云港市港口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