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區(qū)部分區(qū)屬單位將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開招聘編外特定崗位工作人員(第三批)。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范圍和要求
本次共有江干區(qū)民政局等11家單位,計劃招聘合同制編外特定崗位工作人員20名,工資待遇按職位條件確定,參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按《關于編外特定崗位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執(zhí)行)。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要求等其他情況詳見《2016年度江干區(qū)考試錄用編外特定崗位工作人員職位需求計劃表(第三批)》(附件一)。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27日。
7.戶籍要求:杭州主城區(qū)戶籍(不含蕭山、余杭、富陽),杭州市戶籍(含桐廬縣、淳安縣、臨安市、建德市)。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三、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7月31日——8月1日(星期日、一),9:00—16:00。
2、報名地點:江干區(qū)智谷人才廣場(杭州市錢潮路369號)。
3、報名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兩張、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以及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要求有工作經驗的崗位需帶工作經驗證明或勞動合同,填寫好的《江干區(qū)編外特定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二)一式兩份。
4、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負責審核。
5、每個職位報名人員超過招考計劃3倍開考;若不足,將相應核減職位招考計劃。
6、領取準考證: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在網上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一)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試卷滿分為100分。
1、筆試時間:8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4、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十日后,可在江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憑準考證查詢。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1、面試的組織實施:面試前由江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工作由江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2、面試對象的確定:面試對象從參加筆試人員中,按照招考職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招考職位計劃與筆試成績人數(shù)不足1:3的,按實際上線人數(shù)進入面試。面試內容為公共能力素質測評,測評形式采取結構化(即問答式)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到60分的,不列入體檢對象。
3、面試時間、地點請關注江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面試資料】2016年事業(yè)單位考試面試復習資料
五、體檢與考核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若體檢不合格,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員。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核合格人員,按擇優(yōu)原則確定擬聘用人員人選,并在江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七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考核不合格,核減該崗位,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且2年內不得參加杭州市江干區(qū)各類人事考試。
各階段有關注意事項,可登陸江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或聯(lián)系招聘單位(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請見附件一)。
江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1-56135589
本公告由江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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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