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公告》有關要求,我縣于7月6日-7日對全縣事業(yè)單位擬進入面試的教師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將資格復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月8日-7月14日。
公示期間,如反映公示對象存在問題,可采取寫信、打電話等方式,向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舉報和來訪舉報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來信請寄: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3辦公室
舉報電話:0955-4011954、4011528
為方便對舉報問題進行核查,舉報人在舉報問題時,應提供具體舉報事實或線索,并留下姓名、住址、聯(lián)系電話。我局將對所舉報的問題進行調(diào)查核實,并對舉報人保密。若所舉報問題屬實并影響面試,將取消被舉報人參加面試的資格。
附件海原縣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結果公示名單(教師類).docx
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