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衢州市體育運動學校(以下簡稱市體校)體育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浙江省運動員聘用實施辦法(暫行)》(浙體人〔2009〕42號)、《關于推動競技體育高質量發(fā)展的若干意見》(衢委辦發(fā)〔2023〕26號),決定招聘體育教練,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擬招聘體育教練2名,具體崗位要求見招聘需求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體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等條件:
(1)曾被浙江省運動隊正式招工3年,運動成績達到一級運動員及以上標準或代表浙江省參加全運會決賽階段比賽的省隊市辦、社會辦、高校、解放軍(雙計分)的運動員,并經原招工單位審核正式退役;
(2)獲得奧運會獎牌或取得全運會冠軍成績的浙江省外退役運動員;
(3)專業(yè)要求為體育學類;
(4)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
5.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面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現場報名地點:衢州市體育局(省十八運籌備辦)。地址:衢州市政務服務中心6樓648辦公室,聯系電話:0570-3081112。
3.報名應提交的材料:
(1)《衢州市體育運動學校招聘體育教練報名表》1份(附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5)浙江省內退役優(yōu)秀運動員相關材料(正式招工和浙江省內體育行政部門批準退役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浙江省外退役優(yōu)秀運動員相關材料(正式招工和服役省份體育行政部門批準退役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有關榮譽證書、獲獎證書、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時請攜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二)資格審核
市體育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核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面試面談
通過資格審核人員,直接進入面試面談環(huán)節(jié)?脊賹溉藛T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工作技能、思想政治表現和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測查,并根據測查結果直接評定分數。面試面談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面試面談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面試面談具體形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入圍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同步在浙江政務服務網衢州市體育局門戶網頁和衢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開發(fā)布。
(四)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照人社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政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由市體育局對其德、能、勤、績、廉等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浙江政務服務網衢州市體育局門戶網頁和衢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放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根據《浙江省運動員聘用實施辦法(暫行)》(浙體人〔2009〕42號)精神和市體育運動學校體育人才緊缺的實際,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報名且經資格審核通過人員直接進入面試面談,無人報名則相應崗位核銷。
(二)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引進環(huán)節(jié)。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資格。在報名過程中,公開招聘部門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學歷或專業(yè)有疑問的,報考人員應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唯一網站(學信網)查詢,下載相關信息,并提供紙質材料。
(三)本次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工作由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市政協機關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0-3085027。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衢州市體育局負責解釋。
1.附件1-2023年度衢州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招聘體育教練需求計劃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