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選)聘計劃
本次19家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6名,15家事業(yè)單位選聘工作人員18名,其中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百山祖管理局下屬兩家事業(yè)單位5個崗位為委托代招(選)。具體招(選)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所需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和《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2),請登錄以下網站查詢:
麗水先鋒網(http://www.lsxfw.cn);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
麗水市人事考試院(http://www.lsrsks.com)。
二、招(選)聘對象條件
招(選)聘對象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條件。
除上述基本條件外,招(選)聘對象還應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一)招聘對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8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3.面向殘疾人招考的崗位要求麗水市戶籍或生源,學位不限。
4.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計劃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麗水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招聘崗位時需征得現(xiàn)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同意。報名時需提交經上述部門蓋章同意的《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二)選聘對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麗水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83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8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3.近兩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且在現(xiàn)工作單位工作滿1年;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事業(yè)單位的,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滿5年;其他文件規(guī)定或公告明確最低服務年限的,需工作滿相應服務年限。
4.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計劃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6.麗水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選聘崗位時需滿相關文件或公告最低服務年限,并征得現(xiàn)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同意。報名時需提交經上述部門蓋章同意的《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4)。
(三)其他要求
1.招(選)聘部分崗位對報名范圍、學歷、年齡、工作年限、經歷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計劃執(zhí)行。
2.招聘對象范圍為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崗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或同期畢業(yè)并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應聘。
3.本次招(選)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等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3日,“相關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附件5)等其它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4.截至2024年3月23日,現(xiàn)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24年3月23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6.截至2024年3月23日,未滿服務期的定向培養(yǎng)生不能報考。
7.與招(選)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等崗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應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招(選)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選)聘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4月2日16:00。
報名平臺: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事業(yè)單位考試,在麗水市欄,點擊“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工作人員”,填報相關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并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不能改報崗位,未確認的不能進入資格初審環(huán)節(jié))。麗水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崗位所需的佐證材料需掃描成電子文檔,在報名時間截止前(4月2日16:00前)發(fā)送到招(選)聘單位電子郵箱,發(fā)送后請及時電話對接單位確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報考專設殘疾人崗位的人員,需在報名時間截止前(4月2日16:00前)將本人身份及殘疾證信息發(fā)送至招(選)聘單位電子郵箱,由麗水市殘聯(lián)進行審核確認。未發(fā)送殘疾信息確認或審核不通過的,不得報考殘疾人專設崗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4月3日16:00。
各招(選)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24年3月23日9:00-4月2日16:00)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4月4日24: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網址辦理網上繳費(考試費50元/科,共100元)。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4月4日12: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麗水市人事考試院(傳真號碼:0578-218160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已繳納的考試費原路徑返回。報考專設殘疾人崗位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選)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選)聘單位研究是否核減、取消招聘計劃。取消崗位的已繳費報考人員另行安排改報其他崗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改報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或退回已繳考試費。專設殘疾人招錄崗位和部分特殊崗位經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后,可視情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4月24日9:00-4月27日14:30。已繳費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安排在2024年4月27日,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后按兩個科目各占50%的比例折算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綜合應用能力》×50%。
筆試結束后,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合格分數線,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具體由招(選)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定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已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以及有效身份證件和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未取得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證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承諾。
其他人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證書。報考招聘崗位的麗水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經現(xiàn)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同意的《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報考選聘崗位的麗水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經現(xiàn)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同意的《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
(七)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參加面試。
(八)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等的,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九)體檢、考察
體檢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選)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公務員體檢政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等規(guī)定進行,由招(選)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十)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聘用對象在麗水先鋒網、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7個工作日。
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十一)聘用
1.招聘崗位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含同期畢業(yè)的國外留學人員)憑畢業(yè)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證書)辦理聘用手續(xù),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專業(yè))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
2.選聘崗位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xù)。崗位聘用按市直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注意事項
1.考生及時留意網上資格初審情況,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考生報名經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2.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專業(yè)目錄設置及審查認定。對于未列入參考目錄的專業(yè),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專業(yè)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fā)〔2020〕36號)規(guī)定,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yè)生享受本科學歷同等待遇。
3.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6.本次公開招(選)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若遇麗水市事業(yè)單位招考系統(tǒng)問題,請及時與麗水市人事考試院聯(lián)系:0578-2181620。
7.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若報考人員有疑問的,請在正常上班時間撥打咨詢電話。公告咨詢電話:0578-2090697、0578-2091220。
若報考人員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yè)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選)聘單位聯(lián)系。咨詢電話詳見《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2)。
監(jiān)督電話:麗水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0578-2090988。
附件1: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3:2024年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