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警務輔助崗1人,主要從事警務輔助工作,適合男性報考。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三十周歲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符合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具體條件;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本人和家庭成員(配偶、子女、父母)沒有違法犯罪記錄,能夠按照時限通過政審且合格。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北京市檢察機關在職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
(三)其他不適宜報考的情形。
招聘崗位
警務輔助崗
擬招人數(shù):1人
學歷要求: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專業(yè):不限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其他要求:1.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輔助執(zhí)行有關強制措施,提押、看管男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達法律文書等工作),適合男性報考;2.取得機動車駕駛證C1及以上,能熟練駕駛機動車。
招聘程序
報名時間:
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
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需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網(wǎng),進入公開招聘系統(tǒng),實名注冊報名賬號、填寫報名表,根據(jù)招考公告要求,按照下列材料順序上傳掃描圖片(格式為PDF):
1.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一張圖片上);
2.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掃描在一張圖片上,集體戶報名人員提供加蓋管理部門公章的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
3.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wǎng)學歷證明;
4.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5.個人簡歷;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質證書。
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可在報名時間內在線提交修改申請,待修改申請通過審核后,可修改報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審核。
官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jjc.gov.cn/
筆試:
1.時間:5月28日(周二)14:00—16:00。
2.筆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質。筆試內容涉及基礎政治理論、檢察機關職能任務、法學基本知識、法律職業(yè)道德等。
3.筆試成績統(tǒng)一在上述網(wǎng)站進行公布,個人可通過登錄報名賬號查詢筆試成績。由市檢察院根據(jù)實際考試情況統(tǒng)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
面試
1.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未達到1:5比例的,按成績不低于筆試合格線的實際人數(shù)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內容、形式由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檢察院自行組織實施并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統(tǒng)一在上述網(wǎng)站進行公布,考生可通過登錄報名賬號查詢面試成績。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由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檢察院自行公布總成績,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體檢、心理測試、考察、公示
由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心理測試結果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選的重要參考,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檢察院綜合應聘人員的筆試、面試、體檢、心理測試、考察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聘用
公示通過后確定聘用人員并按規(guī)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轉為正式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最終工作崗位考生應服從組織安排;此次招聘不解決戶口進京。
薪酬待遇
(一)試用期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轉正定級后,結合季度和年度考核情況,年薪約10萬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二)工資實行正常的調整機制;
(三)享受補充醫(yī)療保險。
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相應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后果。
(二)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公示前因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各招聘單位根據(jù)工作需要可以從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擬聘人員一經公示,將不再進行遞補。
(四)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報到的;導致擬聘職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報考公告
詳情請查閱北京市檢察機關公開招聘系統(tǒng)招考公告。
網(wǎng)址:https://www.bjjc.gov.cn/c/bjoweb/zkgg/68444.jhtml
咨詢電話:010-59559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