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內鄉(xiāng)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縣直幼兒園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充實我縣農村小學及縣直幼兒園師資力量,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及內鄉(xiāng)縣人民政府縣長辦公會議紀要【2010】1號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和縣直幼兒園教師。為了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荚、考核、審批相結合的辦法,嚴格招聘程序,確保招聘教師質量。
二、招聘范圍
農村小學教師在已回我縣教體局報到的內鄉(xiāng)籍2001年中師畢業(yè)生中公開招聘;
縣直幼兒園教師在內鄉(xiāng)籍應往屆未就業(yè)?埔陨袭厴I(yè)生中公開招聘。
三、招聘職位
本次共招聘教師66名,其中農村小學教師56名;縣直幼兒園教師10名。
農村小學教師職位分配,依據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的規(guī)定分類別、分專業(yè)、按比例設置。定向生設置崗位17個,并軌生設置崗位39個。具體職位如下:
1、定向生職位:語文5名;數學4名;美術2名、計算機6名。
2、并軌生職位:語文14名;數學14名;美術2名;幼師4名;英語2名;音樂2名;體育1名。
3、若報考人數達不到該專業(yè)招聘計劃的,可以進行調劑。
四、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進步,品行良好;
2、熱愛教育事業(yè),愿意長期在我縣從教;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教師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應聘農村小學教師職位的,須在本方案發(fā)布之日前回縣報到。
5、應聘縣直幼兒園職位的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第一學歷是全日制普通幼教中專畢業(yè)的,須持有專科以上畢業(yè)證書;
(2)第一學歷是全日制普通中專畢業(yè)的,須持有幼教專業(yè)專科以上畢業(yè)證書;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資類?埔陨袭厴I(yè)生。
(4)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本方案經批準后,在內鄉(xiāng)電視臺、內鄉(xiāng)親民網、內鄉(xiāng)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內鄉(xiāng)教育網向社會進行公布。
(二)報名:本人持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張。于7月22日---31日,到縣人才中心報名,并填寫《內鄉(xiāng)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根據縣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報名費80元/人。
(三)資格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招聘范圍、條件,逐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fā)準考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教工作全過程,應試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取消本人招聘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形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
1、筆試:實行百分制,統(tǒng)一命題,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農村小學教師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和新課程理念。縣直幼兒園教師考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和公共教育理論,分別占30%和70%。專業(yè)知識考試范圍為幼師知識,公共教育理論包括幼兒教育學、心理學等方面的知識。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職位1:2的比例確定應聘縣直幼兒園職位面試對象。根據縣長辦公會議的規(guī)定,按1:1.2的比例確定應聘農村小學教師職位面試對象;若部分專業(yè)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應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采取試講和技能測試的形式進行,面試設候考室、準備室、面試室、成績公布室,實行封閉管理。
(1)試講:試講實行百分制。應聘農村小學教師職位的,試講內容參照小學四年級現(xiàn)行相應學科教材;應聘縣直幼兒園職位的,試講內容參照幼兒園現(xiàn)行中班相應學科教材。
順序:面試人員在候考室抽簽確定試講順序。
準備:面試人員由工作人員帶入準備室,隨機抽取試題,進行準備,準備時間30分鐘。
試講:準備結束后,面試人員由工作人員帶入試講室,進行試講,試講時間15分鐘。
(2)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實行百分制。報考縣直幼兒園職位的要進行技能測試。測試內容包括美工、視唱、彈唱、舞蹈等四項基本技能。
技能測試程序參照試講程序進行。
技能測試人員面試成績=試講成績×60%+技能測試成績×40%。
(3)評分標準及辦法:依據課標及常規(guī)教學要求制訂評分標準。評委當場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分,統(tǒng)計時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由計分和監(jiān)督人員核對無誤簽字后當場公布,并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封存。
(五)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聘用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對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相同的專業(yè),按照同類其他專業(yè)最低錄取分數線作為確定體檢對象的依據,綜合成績高于或等于其他專業(yè)最低錄取分數線的,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zhí)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標準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考核:考核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考核內容為:(1)資格復查。對被考核對象的學歷、報到手續(xù)、檔案材料等方面進行復查。(2)現(xiàn)實表現(xiàn)。對被考核對象畢業(yè)后的社會表現(xiàn)進行考核,由所在居委會(村)和轄區(qū)派出所出具相關政審材料。
(七)聘用與審批: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由招教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報縣人事管理領導小組審批,由人事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招聘計劃和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的規(guī)定確定聘用人員的職位。新聘用人員統(tǒng)一由縣教體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安置上崗。
六、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
招聘工作在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和指導下開展,要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保證招聘工作順利實施。同時,要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本方案由內鄉(xiāng)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