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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溫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經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事業(yè)編制學科專業(yè)教師和工作人員5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熱愛教育事業(yè),有高尚的道德修養(yǎng),有良好的專業(yè)基本功、奉獻精神、合作能力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單位和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1年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和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的,指1990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指1985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的,指1980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三)生源地(被高校錄取前戶籍所在地)為溫州市的應、往屆畢業(yè)生,以及在溫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不受戶籍限制。
(四)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大學本科專業(yè)參考《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研究生專業(yè)參考《關于印發(fā)<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2008更新版)。
(五)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統(tǒng)一截止到2021年7月24日。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7月22日9:00—7月24日18:00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7月23日9:00—7月25日18:00
報考人員登錄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rczp.wzer.net)注冊并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規(guī)定時間之外,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視為無效報名。
市教育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要及時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為確保再次報名時間充裕,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完成網上報名,并密切關注初審結果。
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要于7月26日上午11:00前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二)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1年7月24日9:00—2021年7月25日18: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繳費確認。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規(guī)定,每科考試費為50元。
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請于7月25日17: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0577—88639801,并通過電話確認是否發(fā)送成功,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故無法完成網上繳費的,要于7月25日18:00之前申請使用其他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計劃數(shù)調整和改報名
時間: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
同一崗位需求數(shù)為1-2人開考比例(崗位需求數(shù)和繳費確認人數(shù)之比)為1:3,需求數(shù)為3人及以上的開考比例為1:2,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并在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7月27日10:00起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第一輪考試
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件,按照考試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第一輪考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根據崗位不同,第一輪考試分類進行專業(yè)筆試或技能考試,滿分100分。
1.專業(yè)筆試
時間:2021年7月28日(周三)上午9:00—11:00
第一輪專業(yè)筆試的崗位分專業(yè)進行筆試(具體見崗位一覽表),筆試內容為本崗位專業(yè)知識。專業(yè)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技能考試
第一輪技能考試的崗位(具體見崗位一覽表),主要考查本崗位專業(yè)技能水平。技能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考試時間、地點、方案另行公布,詳見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
(六)資格復審
時間: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
地點:溫州市市府路490號溫州市教育局
1.入圍資格復審條件
根據報考人員第一輪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同一崗位需求人數(shù)為1-2人的,按每個崗位1:6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需求人數(shù)為3-4人的,按每個崗位1:4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需求人數(shù)為5-8人,按每個崗位1:3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需求人數(shù)為9人及以上的,按每個崗位1:2.5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四舍五入);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入圍資格復審對象。開考崗位實際參加第一輪考試人數(shù)低于或等于上述比例的,全部列為入圍資格復審對象。具體崗位在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公布,報名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入圍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材料
(1)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本人簽名的《2021年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和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教師資格證書等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資格復審時還未拿到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須所在院;虍?shù)亟逃块T提供成績合格證明,或出具有認證資質的官方網頁打印件,但最遲要在2021年8月15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否則不予聘用。
(3)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和溫州市內民辦學校人事代理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原件。
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入圍資格。因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通過而空缺的名額,由該崗位參加第一輪考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要在資格復審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七)第二輪考試
通過資格復審者入圍第二輪考試,報考人員須攜帶第一輪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件,按照考試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根據崗位不同,第二輪考試分類進行模擬課堂教學考核或專業(yè)考核,滿分100分。
1.模擬課堂教學考核
教師類崗位進行模擬課堂教學考核。模擬課堂教學是從教材中抽取一個課題,根據該課題的內容確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方案,實施模擬課堂教學(課堂沒有學生),考生通過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來表現(xiàn)自己的教學思想、教學能力和教學基本功。備課時間為60分鐘,模擬課堂教學12分鐘。
2.專業(yè)考核
非教師類崗位進行專業(yè)考核,主要考查本崗位知識的掌握、理解、運用和實務操作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地點、方案另行公布。
(八)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第一輪考試為專業(yè)筆試的崗位,第一輪考試成績占30%、第二輪考試成績占70%;第一輪考試為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第一輪、第二輪考試成績各占50%。各輪考試分數(shù)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考試成績在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查詢。
教師類崗位第二輪考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滿分為100分),非教師類崗位的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為70分(滿分為100分),低于合格線的不予入圍,不得聘用。
(九)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數(shù)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在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公布。入圍體檢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如有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第二輪考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兩輪成績均相同,將另行加試,加試方案另行通知。
(十)擇崗
報考崗位屬某一具體單位的,報考單位即擬聘用單位,無需擇崗。報考崗位屬多家單位聯(lián)合招聘的,由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崗位數(shù)1:1確定擇崗對象,擇崗對象按考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單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第二輪考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第二輪考試成績也相同,按抽簽結果決定擇崗順序。現(xiàn)場擇崗時間、地點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規(guī)定參加擇崗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放棄擇崗而空缺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替補,如需替補,由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一)考核、公示
考核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核內容主要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己撕细竦,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市人力社保網、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己瞬缓细窕蛭赐ㄟ^公示的,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
擬聘用對象通過公示后要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xù),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的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公開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招聘人員自聘用之日起,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續(xù)聘。本次招聘人員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應承諾在招聘單位工作5年及以上,方可辭職或按有關規(guī)定申請調動到其他單位。
四、其他告知事項
(一)2021屆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21年8月15日前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畢業(yè)證書的,不予聘用,不再遞補。
(二)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2021年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21年8月15日前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畢業(yè)證書及認證書的,不予聘用,不再遞補。
(三)2021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要求持有教師資格證崗位,不能在2021年8月15日前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不予聘用,不再遞補。崗位要求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聘用人員,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
(四)報考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或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將取消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人員不能報考,現(xiàn)役軍人不能報考。
(六)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整個招聘過程嚴格規(guī)范程序,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有關公告詳見溫州教育網:edu.wenzhou.gov.cn;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wzhrss.gov.cn;溫州教育人才招聘網:rczp.wzer.net;咨詢電話:溫州市教育局人事處,0577-88639160;監(jiān)督舉報電話:溫州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0577-88630118;網上注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7-88286875。
(七)考生對本公告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日內向溫州市教育局提出書面意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溫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和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2.同意報考證明.doc
溫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