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州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為做好201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的招聘工作,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13]21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堅持“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全州縣2013年“特崗計劃”崗位在農村小學階段學校設置,計劃招聘教師50名, 詳見《2013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崗位設置計劃表(全州縣)》。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3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上報名應聘全州縣特崗教師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農村小學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3、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且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4、我縣招聘的農村小學特崗教師,一律按桂教師范[2013]21號文件要求進行招聘。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在全國特崗招聘網(http://tg.ncss.org.cn→點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或廣西全州縣教育信息中心網(http://qz.gljy.cn→首頁“文件通知”欄)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
1.招聘時間:2013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招聘地點及方式:由全州縣教育局、財政局、人社局、編辦及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組成招聘小組到桂林市職業(yè)教育中心學校(桂林市穿山東路10號;可乘6、16、23、28、31、32、33、211路到甲天下廣場[輔星路口]或穿山廣場下)舉行專場招聘會進行招聘。區(qū)內外報名應聘全州縣特崗教師并通過資格審查的高校畢業(yè)生一律到招聘現場參與應聘。
3.參加招聘應注意事項:
(1)招聘按照“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接受監(jiān)督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的責任人,一經查實,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2)招聘在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中進行。
(3)招聘時現場驗證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材料原件:對應屆畢業(yè)生,查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和所在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同時對專科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查驗師范教育類的有關證明;對往屆畢業(yè)生,查驗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對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查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和個人求職材料(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需提供原實習學校的證明)。凡經查驗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4)通過面試方式了解比較應聘者的語言、思維和分析判斷能力以及對農村小學特崗教師崗位的認識。
(三)體檢。
對擬招聘人員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進行體檢。
(四)公示擬招聘人員名單。
將擬通過人員名單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師范教育處,待自治區(qū)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編辦審核通過后,在全國特崗招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個工作日。
(五)集中培訓與考試。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公辦教師招錄辦法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書。培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簽訂聘用合同并上崗任教。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按照公辦教師的錄用辦法,與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縣教育局統一派遣到設崗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一安排,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招聘資格。
簽訂合同及報到時間:2013年9月10日前(具體時間由縣教育局確定并通知應聘人員)。
四、相關政策
(一)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精神,特設崗位教師聘期3年,在聘用期間,中央財政核撥專項資金,用于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性支出。特設崗位教師在聘用期間,執(zhí)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我縣將嚴格按照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區(q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管理的通知》(桂教師范〔2007〕57號)和《關于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政策的通知》(桂教師范〔2008〕7號)精神落實相關政策。
(二)特設崗位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05〕18號)、《人事部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16號)、《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9〕15號)中規(guī)定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三)我縣將按照公辦教師招錄和管理辦法對特設崗位教師進行招聘和管理,對成績突出、表現優(yōu)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xù)在教師崗位工作的,及時將其調整出教師隊伍并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yōu)惠。努力為特設崗位教師創(chuàng)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妥善解決好特設崗位教師的后顧之憂。
(四)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結束后,對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的,我縣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連人帶編落實到具體學校,同時將其工資發(fā)放納入縣財政負擔范圍,保證其享受我縣公辦教師的同等待遇。對重新擇業(yè)的,我縣各部門將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特崗教師服務期滿考核轉崗工作嚴格按照《關于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服務期滿考核轉崗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09〕21號)執(zhí)行。
(五)聘任期間,特設崗位教師的戶口和檔案關系按國家公辦教師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guī)處理。本方案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73--4819820
全州縣特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6月28日
附件1:2013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崗位設置計劃表 | |||||||||||||||||
縣(市、區(qū))(蓋章):全州縣 | |||||||||||||||||
學校類別 |
分學科擬招聘特崗教師崗位數量 |
備注 | |||||||||||||||
合計 |
政治(思想品德)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生物(科學)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信息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心理學 |
綜合實踐活動 | ||
農村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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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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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 | |
農村小學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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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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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 |
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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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備注中應標明擬設崗縣的性質,如“兩基”攻堅縣、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 少小民族縣、革命老區(qū)所在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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