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學院附屬學校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宿遷學院附屬學校是市、區(qū)兩級政府著力打造的一所高起點、高規(guī)格、高標準的九年一貫制公辦學校。學校占地面積90.6畝,建筑面積3.7萬平方米,可容納96個班級,4500名學生就讀。
為加強宿遷學院附屬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公開招聘教師4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shù)
部門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科學 |
美術 |
思品 |
音樂 |
體育 |
信息 |
合計 |
小學部 |
14(低年級8名,高年級6名) |
8 |
2 |
1 |
2 |
1 |
3 |
4 |
1 |
36 |
初中部 |
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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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
9 |
二、招聘對象
宿城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定向招聘在我區(qū)農村中小學服務期未滿三年的人員除外)。
三、報考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對口(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要求本科階段所學專業(yè)與選聘崗位專業(yè)對口),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符的教師資格證書;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4、語文崗位普通話水平要求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崗位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近三年來受過黨、政紀處分;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須攜帶材料:①報名表;②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③學歷證書;④教師資格證;⑤普通話等級證書;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張(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②-⑤項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
報名時間:8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宿遷市宿城中等專業(yè)學校實訓樓104室。
報考人員通過現(xiàn)場審查后進行繳費,筆試費為100元/人。完成繳費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報名。
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須在8月16日到宿遷市宿城中等專業(yè)學校實訓樓104室領取準考證。
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筆試
筆試由宿城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及招聘崗位的專業(yè)知識,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3年8月19日上午8:00-9:30。
筆試地點:宿遷市宿城中等專業(yè)學校。
筆試成績將于8月20日在宿城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三)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進行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須于8月21日下午6點前至宿遷市宿城中等專業(yè)學校實訓樓104室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10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
1、面試由宿城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為2013年8月22日上午8:30,參加面試的人員現(xiàn)場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形式為說課,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將在宿城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四)體檢
根據(jù)筆試、面試的總成績,按照招考崗位的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時,重新組織考試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在本職位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城區(qū)教育局組織考核,考核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3版)執(zhí)行。
(六)公示與聘用審批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jù)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指定網站公示7天。在考核、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被取消考核、被聘用資格,或考核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被聘用資格而出現(xiàn)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者,由宿城區(qū)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組織實施和紀律監(jiān)督
招聘教師工作由宿城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任何人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527-82960314(宿城區(qū)教育局監(jiān)察室)
六、本簡章由宿城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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