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所屬醫(yī)療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為做好2014年度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所屬醫(yī)療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國家、省和市有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規(guī)定,現就2014年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所屬醫(yī)療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計劃106名。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4年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所屬醫(yī)療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招聘公告同時在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massi.gov.cn)、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www.masrsks.cn)、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網(www.ahmmhg.com)統一發(fā)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massi.gov.cn)。報名時間為2015年1月5日9:00-1月9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報名,簽署“馬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填寫《馬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1月10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1月11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1月12日18:00前登錄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行網上繳費。于1月15日至1月17日期間,由馬鞍山市人事考試院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審核確認手續(xù)(地址:馬鞍山市湖南路2855號一樓服務大廳人事考試收費開票窗口,國際華城小區(qū)南門對面)。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完成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可于1月14日至1月16日從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其中:醫(yī)學影像、臨床醫(yī)學、醫(yī)學檢驗、婦幼保健、藥學崗位為《醫(yī)藥衛(wèi)生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信息技術、信息管理崗位為《計算機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人力資源管理崗位為《人力資源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兩個科目。詳見《2014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所屬醫(yī)療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自然、科技、國情省情市情等常識。
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忌P試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各50%合成,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50分,低于50分的應聘人員,不予進入專業(yè)測試程序。
報考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1月16日14:30-17:30和1月17日14:30-17:3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湖南東路900號五樓,聯系電話:0555-2366843)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其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依照同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照3∶1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yè)測試人選;實際參考人員不足專業(yè)測試人員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員確定專業(yè)測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時,以《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成績亦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專業(yè)測試并列人選。上述進入專業(yè)測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依照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比對核驗。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專業(yè)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yè)測試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筆試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筆試成績排序的辦法處理。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和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5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yè)測試通知書。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專業(yè)測試費用。
七、專業(yè)測試
專業(yè)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yè)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見《專業(yè)測試通知書》。
面試設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由7名考官組成。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低于3:1的,設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考生所在面試組的平均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報考人員總成績按其筆試成績與專業(yè)測試成績5:5合成。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對象。如考生總成績相同,按專業(yè)測試成績高低排序。
八、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公示一周。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將擬聘人員名單、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等證書、考察材料、體檢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送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xù)。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須服從崗位安排,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關于市屬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黨辦〔2013〕11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招聘人員實行崗位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市市立醫(yī)療集團所屬醫(yī)療單位人員總量管理。
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紀律的應聘者和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由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有關本次公開招聘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5-2366843(網上報名期間政策咨詢電話調整為:0555-8880237)
考務咨詢電話:0555-8880232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555-2354185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5-2366835
《2014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所屬醫(yī)療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中有關事項由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電話:0555-2366531)。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等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4年馬鞍山市市立醫(yī)療集團所屬醫(yī)療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