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輔警隊伍,滿足公安接處警工作需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人員35名(男女不限),具體條件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有志于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的優(yōu)秀青年。司法、警察院校、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yè)生、復員退伍軍人、具有計算機技能及有輔警工作經(jīng)驗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二、招聘條件
(一)戶籍地不限;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吃苦耐勞,熱愛公安工作;
(三)中專(含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體健康,體形端正且無明顯疤痕,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殘疾等;
(五) 年齡18—40周歲(197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有特殊技能符合相關崗位工作要求的,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工資待遇及分配去向
(一)新錄用人員每月工資1800元(不含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薪酬60元。
(二)按照《西雙版納州公安局關于聘用輔警人員和公益性崗位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西公字【2014】55號)文件規(guī)定,對招聘人員發(fā)放法定節(jié)假日之外加班補貼,正常休息日外每加班1天80元,發(fā)放補貼天數(shù)每月不超過6天。
(三)招聘人員根據(jù)工作成績按照相關績效考核每月進行考核,績效考核金額原則上每月不超過500元。
(四)輔警與中介機構(gòu)簽署勞務合同后,派遣至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警令部指揮中心輔助民警從事接處警及相關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diào)查的;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三)曾被開除公職的;
(四)其他不宜招聘為輔警人員的。
五、報名時間
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26日。
六、報名地點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警令部指揮中心(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科技樓三樓指揮中心)
七、報名要求
招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兩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復轉(zhuǎn)軍人證件、畢業(yè)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以及相關資格證書(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經(jīng)過初審后領取《輔警報名登記表》、《輔警招錄考察政審表》。
八、其他
1、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
2、本公告由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警令部負責解釋。
3、咨詢電話:0691—2167261
聯(lián)系人: 陶辰嘹(13578101070)
李昱蓉(138879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