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各級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99名,其中: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從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中招聘1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崗位、指標(詳見附件1)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寧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寧波市常住戶口、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已畢業(yè)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社會人員;
2、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或具有相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戶籍地不限;
3、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的具體對象為:余姚市行政區(qū)域內,經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統(tǒng)一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3年及以上(任職時間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算,下同),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
4、余姚市在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可以報考差額補助、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差額補助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可以報考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逆向報考”)。其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公務員、現(xiàn)役軍人、現(xiàn)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學生(含在讀專升本、在讀研究生)不能報考。在相應人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guī),按有關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2、報考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yè)要求(報考人員畢業(yè)證書上的學歷和專業(yè),必須與招聘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要求相符);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2日之后出生),對具有相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73年9月12日之后出生);
4、身體健康;
5、招聘崗位另有戶籍、學歷、學位、資格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體檢、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實行網上報名方式。
1、注冊報名
時間:9月22日9:00—9月24日17:00。報名網址: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
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限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欄目,選擇進入“2013年余姚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頁面,注冊個人信息后,根據招聘條件選擇一個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在此期間,考生可以更改報考的崗位,招聘單位不作初審。
9月23日起,每天公布一次報名不足1:5比例的招聘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9月25日9:00—9月28日17:00。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9月29日9:00—9月29日17:00。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截止29日17:00之后,未通過的不能再次報名。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9月30日17:00。
4、繳費確認
時間:10月5日9:00—10月8日17:00。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筆試考務費標準為40元,具體繳費辦法詳見報名系統(tǒng)。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波人才網、余姚人才網(www.yyrc.com)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已報考該崗位且符合其他崗位報考條件的人員,可自公布取消計劃之日(含)起2天內進行改報,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
5、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10月15日9:00至18日16:00。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擬定于10月19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材料分析與寫作》一門,滿分為100分。閉卷考試。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內容。
筆試后,將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具體劃定辦法: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shù)人員的平均分,若60分及以上按60分劃定,若不足60分則按平均分劃定。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指標以1:3的比例(其中招聘崗位指標為5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shù)并列者全部入闈,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shù))。
(三)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面試對象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資格復審僅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內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shù)毓膊块T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對寧波市生源尚未辦理戶口入戶手續(xù)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有戶口遷出記錄的原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高校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證明;對符合戶籍不限的對象,戶籍材料可免。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招聘崗位有職業(yè)資格或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件(證明);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逆向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其中,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必須提供證書的原件,否則不予受理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不具相應效力,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給《面試通知書》,按通知書要求參加面試。
面試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在報考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對面試實施前2天內提出不參加面試和按規(guī)定可遞補的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試名額,均不再遞補。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予遞補。
考試成績合成:
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即:考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面試合格者入闈體檢。先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列在先,如筆試成績仍并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測試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崗位指標以1:1的比例組織體檢。體檢參照2013年寧波市考錄公務員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額,在本崗位入闈體檢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相關辦法執(zhí)行。因放棄考核或考核淘汰的,可在本崗位入闈體檢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核?己私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己私Y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七)聘用
考核合格者,為擬聘用對象,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按權限批準(已參加工作的擬聘用對象,須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好與原單位終止人事關系的相關手續(xù))后辦理報到聘用手續(xù);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在本崗位入闈體檢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考核;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到,無正常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如無合適對象,允許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人事代理,并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或見習期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或見習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經試用期或見習期滿并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yè)。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其他相關規(guī)定
(一)有關招聘政策和具體要求及事項,請仔細閱讀本公告。
(二)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任職(執(zhí)業(yè))資格、等級等均包括以上層次。有學位相關要求的,學位必須與要求專業(yè)學歷相符。
(三)年齡、工作時間計算截止2013年9月12日,其中,凡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計算為工作時間。常住戶口所在地以2013年9月12日為準。
(四)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注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五)繳費確認后,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指標5倍以上的崗位和需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進一步確認的崗位,將對報考者的相關資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核。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核的,視作放棄考試。經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報考資格。經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shù)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符合該崗位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
(六)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9月24日11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市)、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送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0574-62722059),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考務費用,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提供虛假信息報考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以及其他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八)本次招聘的筆試、面試、考試成績、體檢結果、擬聘用對象公示及招聘有關事項公告等信息均將在寧波人才網、余姚人才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報考人員對公布、公告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信息發(fā)布之日起7天內向余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74-62712807、0574-62722059;投訴電話:0574-62720700。
(九)我市組織和人力社保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組織和人力社保部門無關。
(十)本公告由余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lián)系)。
中共余姚市委組織部
余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2013年余姚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附件2: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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