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涼山州委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fā)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涼委發(fā)〔2015〕19號)、《涼山州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涼山州村級幼教點輔導員聘用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涼教〔2015〕81號)和《鹽源縣村級幼教點輔導員聘用方案》等文件精神。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啟動第二批“一村一幼”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聘用15個幼教點臨時輔導員3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聘用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就近選聘”的原則。
2.堅持按戶籍、專業(yè)、學歷、普通話水平等級依次優(yōu)先聘用的原則。
二、聘用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聘用名額、人員性質(zhì)和范圍
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所聘人員屬非在編的臨時人員。聘用崗位見附件《鹽源縣聘用“一村一幼”幼教點臨時輔導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報名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HIV、尿檢合格,能正常履行聘用崗位職責。
(3)2015年11月27日前戶籍已在鹽源縣或夫妻一方、父母一方戶籍在鹽源縣的.
(4)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的女性。學歷高中(中專)以上畢業(yè)。若無女性應聘的崗位,可聘用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的男性。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報名
(一)本次聘用采取現(xiàn)場報名。由各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二)報名時間:2015年 11月27日至30 日17:30分前。
(三)報名地點: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
(四)報名者可選擇兩個幼教點進行報名,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報。
(五)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戶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具備幾個畢業(yè)證書的,可同時提供最高學歷和相應專業(yè)學歷的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未能提供的視為未取得相應證書。
2、夫妻一方戶籍在鹽源縣的,還需出具結婚證及夫妻一方的戶口薄(限報考者戶籍不在鹽源縣)。
3、父母一方戶籍在鹽源縣的,還需出具父母一方的戶口薄和單位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父母一方單位出具(限報考者戶籍不在鹽源縣)。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四、確定體檢人員
應聘人員根據(jù)崗位設置對崗報名。按照報名人員戶籍、專業(yè)、學歷、普通話水平等級依次優(yōu)先聘用的原則,采用打分方式(滿分100分)按1:1確定體檢人員。評分標準如下:
(一)戶籍條件(25分)。優(yōu)先順序依次為本村、本鄉(xiāng)、本片區(qū)。戶籍不在鹽源的報考者,符合夫妻一方戶籍在鹽源縣聘用條件的報考者,報考者的戶籍所在地夫以妻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為準,符合父母一方戶籍在鹽源縣聘用條件的報考者,報考者的戶籍所在地以父母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戶籍在鹽源縣的報考者,戶籍所在地均以戶口薄為準;戶籍在縣城的,可視為鹽井鎮(zhèn)的城鎮(zhèn)居民戶籍。(打分標準:本村25分;本鄉(xiāng)20分;其他15分)
(二)專業(yè)條件(30分)。優(yōu)先順序依次為幼兒(學前)教育、師范類專業(yè)、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其他專業(yè)、無教師資格證的其他專業(yè)。(打分標準:幼兒(學前)教育專業(yè)具有教師資格證30分;師范類專業(yè)、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其他專業(yè)、無教師資格證的學前教育專業(yè)25分;其他20分。
(三)學歷條件(20分)。優(yōu)先順序依次為普通全日制本科、其它本科、普通全日制專科、其它?、三年制中專、高中。(打分標準:普通全日制本科20分;普通全日制?、其他本科15分;其他專科、中專、高中10分)
(四)普通話水平要求(25分)。打分標準:二級甲等及以上25分;二級乙等20分;二級乙等以下15分。無普通話等級證不得分。未取得普通話等級證人員應在應聘后一年內(nèi)取得。
(五)加分。應聘民族聚居村崗位的少數(shù)民族加5分。
(六)若分數(shù)并列,則戶籍優(yōu)先;依次再看專業(yè)、學歷、普通話等級;若再次相同則年齡大者優(yōu)先。
(七)若出現(xiàn)崗位無人報名或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情況,則在第二志愿報名者中,按上述評選辦法進行評選,確定體檢人員;若有崗位第二志愿仍無人填報,則在愿意調(diào)劑者中按上述評選辦法進行評選,確定體檢人員。
(八)各幼教點體檢人員匯總表于2015年12月1日前報教科局人事股。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公布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鹽源縣教科局政務公示欄和鹽源教育網(wǎng)http://yy.lszedu.cn/公布。
(二)時間、地點及體檢標準
體檢時間及地點:2015年12月3日8:20分之前空腹到鹽源縣教科局集中領取體檢表、自帶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張。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并進行HIV檢檢測。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三)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nèi)申請復檢一次。到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棄權出現(xiàn)的空缺可依次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內(nèi),有對擬聘人員進行舉報的,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一經(jīng)核實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七、崗前培訓
崗前培訓由州縣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未經(jīng)崗前培訓和培訓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培訓地點:鹽源縣教師進修校。培訓時間:2015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
八、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員屬非在編的臨時人員,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受聘臨時輔導員與聘用單位所在鄉(xiāng)中心校簽訂臨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三份,本人、鄉(xiāng)中心校、縣教科局各執(zhí)一份),實行一學年一簽制度,聘期內(nèi)不得擅自離崗。
(二)臨時輔導員自聘用之日起,每人每月給予2000元的勞務報酬(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勞務報酬中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聘用期間食宿自理。
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公告由鹽源縣教科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鹽源縣教科局 0834-6367666
監(jiān)督電話:鹽源縣教科局紀檢室 0834-6366229
1.鹽源縣聘用“一村一幼”幼教點臨時輔導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鹽源縣2015年“一村一幼”幼教點臨時輔導員報名登記表
3.2015年鹽源縣“一村一幼”幼教點臨時輔導員報名匯總表
鹽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chǎn)權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