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國有農(nóng)場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鄂辦發(fā)[2005]18號)、《關于印發(fā)<潛江市國有農(nóng)場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潛辦發(fā)[2005]28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農(nóng)場(管理區(qū))社會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人員編制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nóng)場(管理區(qū))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數(shù)
農(nóng)場(管理區(qū))工作人員13名,詳見《潛江市2016年度公開招聘農(nóng)場(管理區(qū))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工作能力;
4.大專及以上學歷;
5.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要求(即:1980年11月1日、1987年11月1日和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夠扎根農(nóng)場(管理區(qū))工作;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名:
1.受黨紀、政紀、勞動教養(yǎng)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檢審查、司法調(diào)查的;
3.曾受刑事處罰或者曾受辭退、開除處分的;
4.現(xiàn)役軍人、在校學生;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8日16: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潛江人事考試網(wǎng)(www.qjrsks.com)進行。
(三)報名要求及辦法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2016年潛江市招聘農(nóng)場(管理區(qū))工作人員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以及弄虛作假,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將取消面試考試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電子證件照片。
(四)查詢報考申請初審結果與報名確認及繳費
1、查詢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1月14日9:30至11月18日16:00期間登錄潛江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報考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可在網(wǎng)上報名期間重新報名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2、繳費確認。報考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應于2016年11月 14日9:30至11月20日16:00期間登錄潛江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繳費確認。報名費為50元,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按比例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
(五)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報名成功人員應于2016年11月28日9:00至12月3日9:30期間,登錄潛江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范圍包括基本的政治、經(jīng)濟、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礎知識。
(二)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
2016年12月3日上午09:00-11:00
2.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筆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按照相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與資格審查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因考生筆試缺考、資格復審棄權或棄權后無人遞補等因素,出現(xiàn)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提出是否保留、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意見,函告市農(nóng)管局核準備案。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潛江人事考試網(wǎng)上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資料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打印的教育部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學歷查詢結果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四)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面試
(一)面試人員公示
資格復審后,在潛江人事考試網(wǎng)公示面試人員名單。一旦公示,面試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或者棄考的,取消面試資格,不再遞補。
(二)面試準考證打印
面試人員請按面試公告,登陸潛江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方式
實行結構化面試。
七、計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八、體檢
按照各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排列考試總成績后,出現(xiàn)考試總成績末位并列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體檢人員。
對只有一位考生參加面試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平均分的,方可列為體檢對象,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只能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產(chǎn)生。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進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行負擔。
九、考核
(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道德品質(zhì)、素質(zhì)能力等情況。
(二)在對體檢合格人員考核時,應屆畢業(yè)生仍未取得畢業(yè)證的,視為考核不合格。
(三)因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對象主動放棄的缺額,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能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十、公示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潛江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示。
十一、辦理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按農(nóng)場(管理區(qū))工作人員管理規(guī)定,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屬各農(nóng)場(管理區(qū))編制內(nèi)工作人員,其工資保險等各項待遇按照農(nóng)場(管理區(qū))工作人員執(zhí)行。
十二、聯(lián)系電話
(一)招聘咨詢電話: 0728- 6294074 (市農(nóng)管局)。
(二)報名考務咨詢電話:0728-6235833(市人事考試院)。
本 公告主要由潛江市農(nóng)管局負責解釋。
附件:潛江市2016年度公開招聘農(nóng)場(管理區(qū))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doc
潛江市農(nóng)管局 潛江市人社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