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廣播電視臺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實施方案》,現將本次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6年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計劃招聘蒙古語崗位20人(其中蒙古語標準語男播音員2名;蒙古語標準語女播音員2名,蒙古語授課音樂編輯2名;喀爾喀語男播音員1名;喀爾喀語女播音員1人;基里爾文編輯記者6名;傳統蒙古文記者6名);漢語電視新聞出鏡記者20人;漢語電視體育記者15人。
詳見《2016年度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表》。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具有內蒙古戶籍的人員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內蒙古生源的畢業(yè)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下同);
2.不具有內蒙古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應聘:
(1)就讀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后戶籍仍保留在學校集體戶的;
(2)戶籍和檔案保留在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機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下同);
(4)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在規(guī)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以上條件中,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6年11月15日前。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相應學位及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招聘崗位見需求表);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全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資格考試合格證或全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合格證或新聞記者證,專業(yè)不限(招聘崗位見需求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度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啤⒈究、研究生(不含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3.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5.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9.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5日—11月19日下午17:00。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須用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要按照要求在網上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色證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全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資格考試合格證或全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合格證、新聞記者證等材料。
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核對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和相關要求。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yè)即可)、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則,將不予審核通過。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3.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4.報名聯系人:崔思玉。聯系電話:0471-4591131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11580471-6281828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負責。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下午17:00。
2.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11月19日報名的人員,要隨時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被退回人員,在資格審核期間未按要求修改、提交報名信息的,視為報名失敗;初審為不符合崗位應聘條件的人員,在資格審核期間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對審查結果無異議。
3.《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負責解釋。
4.初審通過人員務必于2016年11月25日登錄報名網站查看考試時間安排及準考證打印時間。
(三)筆試開考比例
先進行筆試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4∶1;對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比例減少崗位招聘計劃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四、筆試
筆試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考務工作委托相關機構承擔。
(一)筆試考一個科目,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荚噧热轂閼溉藛T應具備的基本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筆試按應聘崗位提供蒙古文、基里爾文或漢文文字試卷。選擇應聘漢語崗位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應聘蒙古語崗位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選擇應聘喀爾喀語男、女播音員崗位和基里爾文編輯記者崗位的人員必須用基里爾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筆試和面試試題的命題、制卷、閱卷進行入闈管理,命題、考試、閱卷時間不間斷,整個命題、試卷運轉、交接、考務工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考試保密制度,與命題專家簽訂保密協議。
(四)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五)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六)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并填寫《自治區(qū)直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備案表》,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
(七)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一)先進行筆試的崗位,從進行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對于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按比例減少崗位招聘計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三)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內蒙古廣播電視臺通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發(fā)放《準考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四)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準考證及身份證;
2.本、碩、博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交本、碩、博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維碼認證)。
3、全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資格考試合格證或全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合格證、新聞記者證等材料。
4、在參加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應聘的證明。
5.《報名登記表》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請自行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
6.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應聘人員戶口在內蒙古的須攜帶戶口。ɑ驊艨谒诠才沙鏊鼍叩膽艏C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在區(qū)外的內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和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內蒙古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在區(qū)外的非內蒙古生源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在內蒙古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面試
(一)面試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考務工作委托相關機構承擔。
(二)面試滿分為100分。
(三)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憑《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guī)定的日期和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具體要求詳見《面試準考證》。
(四)應聘人員面試后由考官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計算出考生的成績,并經復核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凡是在當天面試開始時仍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七、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八、蒙古語廣播播音員招聘辦法
應聘蒙古語標準語男、女播音員崗位,喀爾喀語男、女播音員崗位的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先進行面試。
面試通過人員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4∶1;對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按比例減少崗位招聘計劃或取消開考。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筆試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和筆試。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筆試比例的,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按比例減少崗位招聘計劃。
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須達到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為進入筆試人員范圍。全部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和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九、漢語電視新聞出鏡記者招聘辦法
應聘漢語電視新聞出鏡記者,公開招聘考試先進行初試(面試)。初試(面試)成績只作為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的依據,不列入考試總成績。
通過初試(面試)的人員再與其他崗位應聘人員一同參加筆試和面試。
(一)初試(面試)
初試(面試)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考務工作委托相關機構承擔。相關事宜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初試(面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6∶1;對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按比例減少崗位招聘計劃或取消開考。
(二)筆試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初試(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6∶1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6∶1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筆試。對于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6∶1筆試比例的,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按比例減少崗位招聘計劃。
(三)面試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對于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按比例減少崗位招聘計劃。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為進入面試人員范圍。全部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十、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一)體檢
體檢在主管機關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進行。
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二)考察
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成立考察組,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對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經歷、工作表現、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通過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應聘資格條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經歷、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質等情況。應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召開黨委會,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上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聘用
1.公示結束后,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將聘用報告和擬聘人員花名冊按照管理權限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內蒙古廣播電視臺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2016年應屆畢業(yè)但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前被其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新聘用(列編招聘)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誠信檔案。
5.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紀律和監(jiān)督
(一)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駐內蒙古新聞出版廣電局紀檢組、內蒙古廣播電視臺機關紀委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
(二)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三)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應聘資格。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471-6944911
駐內蒙古新聞出版廣電局紀檢組0471-4590070
內蒙古廣播電視臺機關紀委0471-4591151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方案適用于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四)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fā)布,請予關注。
(五)本方案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2016年度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表
內蒙古廣播電視臺
2016年11月9日
附:2016年度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