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單位隊伍結構,推動人才有序流動,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省市相關規(guī)定,鹽城市亭湖區(qū)農業(yè)農村局下屬事業(yè)單位鹽城市亭湖區(qū)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要求
本次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鹽城市亭湖區(qū)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鹽城市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不含亭湖區(qū)在編在崗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作風優(yōu)良,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選調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6.具有3年及以上在縣(區(qū))級及以下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4日;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8.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地區(qū)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與選調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或《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選調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此次公開選調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鹽城市亭湖區(qū)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鹽城市亭湖區(qū)建軍東路147號4樓401室)
聯系人:許志成,聯系電話:0515-88113256、18652390188。
(二)資格審核及要求
1.資格審核:
依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凡發(fā)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調和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數須達到選調職位人數3:1比例,如報考人數不足3:1比例,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2.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鹽城市亭湖區(qū)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
(3)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認證報告,其中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在規(guī)定時間內,如本人無法來現場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選調人員所需提供的材料外,還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委托書。
3.體檢前需提交的材料:
(1)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以及所在單位事業(yè)編制性質證明;
(2)個人最近一次的事業(yè)單位工資發(fā)放表(需發(fā)放單位蓋章);
(3)紀檢監(jiān)察組織出具的廉政鑒定;
(4)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證明。
四、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原則上直接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報名人數超過30人(含30人),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總分100分,主要考查崗位必備的畜牧獸醫(yī)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知識,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嚱Y束后,再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總成績計算:直接面試,則總成績=面試分數;如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則總成績=筆試分數×50%+面試分數×50%。
五、考察、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選調崗位1:1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并組織考察體檢。確定考察人員時,如直接采取面試,對面試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如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考察標準按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蘇組通〔2019〕57號)和鹽城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蘇組通〔2020〕57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實施。因考察、體檢不合格、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選調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取舍辦法同前)。
六、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在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tinghu.gov.cn)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招考信息”網頁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個人自愿要求放棄,或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被取消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方法相同)。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由選調單位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人員一經選調后即按照選調單位人員崗位聘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崗位待遇。擬選調人員與選調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須在選調單位最低服務3年。
七、其他事宜
1.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有關選調紀律,秉公辦事,陽光操作,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并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弄虛作假或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將取消相關報考人員的選調資格,并對有關當事人給予嚴肅的處理。鹽城市亭湖區(qū)紀委監(jiān)委第七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對本次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5-66692607。
2.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相關后果由考生負責。
3.本次公開選調具體事宜由鹽城市亭湖區(qū)農業(yè)農村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