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號)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fā)〔2010〕16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氣象局決定,吉林省白城人工增雨基地2016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白城人工增雨基地招聘一名飛行員。工作地點在白城市。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飛行技術專業(yè);
2.具有商用駕駛員飛行執(zhí)照,附帶儀表等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yè)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6年畢業(yè)生)。
4.現(xiàn)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6年4月7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報名地點:長春市綠園區(qū)西安大路6236號省氣象局氣象大廈303室。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號)》(附件,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畢業(y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jù)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xiàn)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xiàn)場進行繳費。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
(五)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面試采取的具體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確定并通知。面試前,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其中,2016年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考試成績在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中國民航飛行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根據(jù)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九、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公告的發(fā)布網站。吉林省氣象局網站(http://www.jlqx.gov.cn/)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7958012(吉林省氣象局人事處)
報名仲裁電話: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號)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氣象局
2016年3月31日
附件: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號).rar